1、
收尘器投入运行后,应当有专人管理维修,熟悉收尘器工作原理及技术性能,掌握调整及维修方法,每班应巡回检查,建立运行记录。
2、对清灰程序控制器和风机要经常检查,以确保其正常运行,对于压缩空气不管是单独供气还是集中供气,确保0.2~0.4MPa的压力,否则影响清灰效果。
3、如果发现排风管冒灰,马上停机,打开检修门检查
除尘布袋是否有破损现象,除尘布袋袖口是否没有卡紧,如果存在上述现象应及时更换布袋或把布袋口卡紧。处理完之后应把检修门关好压紧,以防漏风,影响收尘器的使用。
4、压缩空气的油水分离器、过滤器和气包应每班排污一至二次。
5、控制仪和电磁阀应有专人巡视,每班不少于两次,检查其喷吹是否正常,如有故障,应立即排出。
6、各类橡胶密封件应定期更换。
7、每隔6个月应检查布袋完好状况。
8、在收尘器运行过程中,经常检查喷吹系统的工作情况,当电磁阀膜片、电磁阀等零件损坏时,应及时更换。更换时应关闭稳压气包进口处的球阀,排出稳压气包内的压缩空气,防止发生意外。
9、经常检查收尘器进出口压差,出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,排除故障。
10、收尘系统的运行控制应与生产系统的操作密切配合,选择自动控制状态,系统风量不得大过额定处理风量,生产工况变化时,应通过调节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。
11、收尘系统入口气体温度低于滤料使用温度的上限,且高于气体露点温度10度以上,系统助力保持在正常范围内。
12、存在燃爆危险的除尘系统应控制温度、压力和一氧化碳含量,经常检查泄压阀、检测装置、灭火装置等,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,并逐级上报。
13、操作工每班至少应巡回检查一次各部件,保持设备和现场的整洁,及时发现隐患,妥善处理。
14、生产停机后,收尘器的清灰、排灰机构还应运行一段时间,且先停清灰,后停排灰。
15、减速机应定期注油。